转发:国家广电总局对电视航拍管理的若干要求
来源:苏州航拍 作者:杭州航拍 发布时间:2014-07-25 22:24 已经有:人看过
注:以下内容为转发,本站不负任何责任,如有更新,本站会及时更新要求,请督促和关注。
作为一种新的拍摄手段,航拍目前在电视中应用越来越广泛,航拍活动越来越多,有的新闻单位还购买了直升飞机用于采访、航拍。但航拍不是一般的飞行,对飞行高度、飞行路线、飞行技术、气象条件等有着特殊而严格的要求,是一项危险系数极高的活动。由于缺乏规范和管理,目前航拍秩序混乱,近年来多次发生事故。为加强航拍管理,确保航拍安全,广电总局要求:
1、加强电视航拍安全管理。各地要制定电视航拍安全管理有关规定,严格航拍条件,严格航拍报批手续,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航拍,严禁自飞自拍。
2、提倡租用飞机进行航拍。租用的飞机必须具有航拍安全设备,且要与航拍公司签订协议,办理完整的手续,确保万一发生事故,能获得主动。
3、强制购买人身保险。航拍是高危险活动,必须购买保险,且保额要达到一定数目。
4、严格限定航拍登机人数。每次登机航拍不得超过3人。
5、加强航拍人员安全教育。参与航拍的人员登机前要进行培训,掌握必要的航拍安全知识,掌握紧急情况下求生技巧,未经培训禁止从事航拍工作。
6、使用专用通讯工具进行联络。航拍时必须指定专人、使用民航规定的通讯工具进行联络,严禁使用影响飞行安全的手机等通讯设备,消除事故隐患。
您可能想了解